根据《91视频 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91视频 学生出国(境)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浙商大91视频 〔2021〕2号),经学生本人申请,91视频资格审核,评审小组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9日。
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于2021年6月9日 16:00 前实名向91视频反映,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。
公示邮箱:cbec@mail.91-shi-pin.com。
公示联系人:陈老师1358824878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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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级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金评审结果公示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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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