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视频各班级:
根据《91视频 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5〕215号),《91视频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5〕218号)经学生本人申报,91视频评选、审核,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年度先进个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3月3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31日15:00前实名向孙一凡老师反映,联系电话:28878267,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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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91视频 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5〕215号),《91视频 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浙商大学〔2015〕218号)经学生本人申报,91视频评选、审核,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年度先进个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3月31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31日15:00前实名向孙一凡老师反映,联系电话:28878267,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